一、在设备选型方面存在的防爆安全隐患
1、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普通电器产品。
2、在工厂用场所选用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。
3、在爆炸性粉尘环境选用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。
4、从产品外观结构上看,貌似是防爆产品。但是这些产品,既无产品铭牌,又无防爆标志和产品认证信息(例如,防爆合格证编号)。同时又不能提供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的三无产品。
5、从产品外观结构上看,疑似防爆产品。但是这些产品的名牌中仅有“EX”通用标识和防爆标志,却没有产品认证信息(例如,防爆合格证编号)。无法查询,确认该产品是否经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认证。
6、经专业检测人员判定为普通产品,却打有防爆信息名牌的假冒伪劣产品。
7、在具有IIC类物质的危险场所,选用IIB类防爆产品。
8、设备选型要求为T4温度组别,实际选用温度组别为T1的防爆产品。
二、防爆电气产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
1、防爆电气产品外壳破损。
2、防爆电气产品的铭牌缺失或模糊不清。
3、防爆增安复合型产品的隔爆腔和接线腔的隔离密封填料不符合要求。
三、电气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的防爆安全隐患
1、电缆引入不符合要求。
2、多余进线孔用胶泥封堵/塑料封堵件/未封堵。
3、紧固螺栓不一致,缺失,松动,锈蚀,缺少弹,平垫。
4、隔爆型电气设备电缆或导线引入口与钢管直接连接。
5、挠性管直接与设备相连,未安装电缆引入装置。
6、隔爆型设备安装的电缆引入装置与防爆型不符。
7、隔爆型设备的隔爆接合面间隙过大。
8、隔爆接合面锈蚀。
9、盖与箱体之间的隔爆接合面处涂敷物或加有衬垫。
10、独立隔爆腔之间相互导通,无隔离密封措施。
11、隔爆接合面与固体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偏小。
12、箱体老化或密封衬垫老化,缝隙变大导致防护等级达不到要求,内部进水。
13、增安型设备未经批准自行更换或添加了电气元件。
14、防爆扰性管的弯曲度过小,扰性管老化,橡胶护层破损。
四、电缆线路敷设存在的问题
1、电缆变化,破损。
2、电缆线在危险场所直接连接。
3、导线在增安型接线内绞接。
4、在穿线盒内接线。
5、电缆穿过不同区域时未采取隔离密封措施。
6、铠装电缆未配备铠装电缆引入装置。
7、铠装电缆铠装层外露。
8、闲置电缆线头在危险场所处置,多余裸铜导线未经固定或绝缘处理,随意放置在增安型接线箱内。
五、接地及等电位连接问题
1、外接地未连接。
2、外接地线串联,电缆桥架和液体输送管道等电位连接问题。
3、外接地线小于4mm²。
4、外接地螺栓锈蚀。
六、检查维护
1、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维护
对于在用防爆电气设备,要实行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专业检测检查制度。上诉所举出的典型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,均是日常检查维护的重点,具体内容不再赘述。
在检查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、大气锈蚀、化学腐蚀、机械磨损、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。应予检修。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按照GB3836.13-2013进行。经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的防爆性能可根据实际技术性能,按以下原则处理:
a、降低防爆等级使用;
b、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。
2、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效
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结构,参数发生变化,与原防爆型式及设计不符且不能修复的,即判定失效,并迅速予以停用更换,例如:
a、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严重变形不能修复的;
b、隔爆面严重损伤,不能修复的;
c、隔爆间隙超出国家标准,不能恢复的;
d、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开裂不符合原防爆型要求的。